湖北省2024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5日至27日进行
打印考试通知单
自2024年10月18日起,考生可登录考生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考试通知单。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考试通知单,严禁在考试通知单正反面做任何标记。
成绩公布及复核事项
1.成绩将于11月21日公布。考生可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或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成绩。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在11月21日至23日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果将于12月2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复核内容包括:答题卡是否为考生本人答题卡;有无漏评;小分合计后是否与总分一致或其它异常情况等。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考生答卷及扫描图像、评卷信息等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考生不得查阅本人答卷。
2.考试违规处理决定将于11月18日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并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考试违规处理决定书,一经公布视为送达。请相关考生凭本人手机号绑定的准考证号和密码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查收违规处理决定书。考生对违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布之日起15日内,在考生服务平台提出复核申请,未提出或者逾期提出复核申请的,视为考生认可处理决定。复核决定将在考生服务平台公布。
湖北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转考工作于8月21日启动,省内转考、省际转考(转至外省、外省转入)全部实行网上办理。具体安排及相关要求如下:一、办理时间(一)省内转考,由考生自行在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考生服务平台)办理,时间不限。(二)转至外省的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27日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4月13—14日进行,根据有关规定,下列课程允许使用无存储功能的计算器,请考生知悉。自考大纲规定的允许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序号课程名称课程代码是否需要计算器大纲名称1基础会计学00041需要基础会计学自学考试大纲2国民经济统计概论00065需要国民经济统计概论自学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