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上半年开始,网上申请毕业时,在线查验“前置学历”后向考生反馈结果。考生应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在受理时一并提交。考生所提交的各种材料将在毕业审定期间审批,凡提供伪造材料、材料有涂改及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本次不予毕业。
一、在线认定通过的“前置学历”
办理毕业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复印件一份。
二、在线未通过认定的“前置学历”
办理业务时需提交“前置学历”原件及其复印件两份,以及有效期满足业务办理时间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下简称《电子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下简称《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电子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办理方式可通过“学信网”查询。
以上证明材料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与自学考试考籍信息不一致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提交证明材料。
三、“前置学历”证书遗失
需提交“前置学历”证书原件的考生,如“前置学历”证书原件丢失,需提交《学历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
考生使用同一准考证号报考多个自学考试专业,有推迟毕业记录,但作弊课程不属于本次申请毕业专业,由考生提交申请,经市自考办初审并造册上报,经省自考办审批通过后方可毕业。
2024年内蒙古自考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网上申请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4—3月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网时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
1.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2.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
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我市此次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二、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