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应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网上申请、确认和提交材料等毕业手续,逾期不予受理。
(二)考生须认真核对“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信息确认单”内容并签字确认。
(三)申请本科毕业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以下统称“前置学历”),“前置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注册可查。“前置学历”未通过核查的,根据提示要求准备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须确保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提交虚假材料者,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处理。
(四)其它毕业相关规定,请查看《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细则》。详情查看:河北自考考籍管理工作细则摘要
2024年内蒙古自考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网上申请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4—3月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网时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
1.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2.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
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我市此次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二、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