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天津自考毕业申请注意事项
1.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须缴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2.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须将“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审核登记表”交由单位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3.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4.申请学位的考生,请于毕业申请前主动联系本专业主考院校,了解该专业的学位授予标准及要求。
2024年内蒙古自考免考、转考及实践性环节考核(论文答辩)考生网上申请
2024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免考、转考和实践性环节考核网上申请工作定于3月4—3月8日进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开网时间:3月4日9:00—3月8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二、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上查询各项工作办理条件及要求,并在规定
1.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2.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成绩合并条件的考生,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按相应流程及
我省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即将开始,现就我市此次毕业申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考生先行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信息网(zk.zjzs.net)查询有关政策,进行个人信息与课程成绩核对。个人信息有误的,按相应流程及要求进行更正。二、12月8日8:30-12月12日16:30,符合